2017年2月26日,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小区电力设备改造工程在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小区实施低压电力电缆敷设作业时,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低压电缆破损漏电的危险性估计不足,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下井作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分析:该改造工程分包单位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未全面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施工班组长和安全员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莲都区安监部门对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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