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3月22日下午,我院在东院区大会议室召开了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全院女职工参会。
活动内容主要以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培训人员共同学习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随后进行了女职工座谈会,充分听取女职工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维权月活动,提高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意识,营造了尊重女性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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