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关于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0日,支部在东院区党员活动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于振兰同志主持。
在组织开展完党员签到、交纳党费等既定活动后,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N”安排:“1”为:1.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九、坚定文化自信---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323-324页)、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325-330页);2.深入学习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3.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4.学习《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N”为:支部选学内容,包括学习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学习英雄人物事迹、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专题讨论、户外健身、文体娱乐活动等形式的党性实践活动,以无偿献血、专家义诊、扶贫济困、爱绿护绿、普法宣传、社区共建、尊老爱幼等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积极性。
按照《关于在“党员活动日”对机关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的通知》(见附件),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参照《中共德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委员会“我讲微党课”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微党课讲解。
民主议事决策。具体程序为:(1)党支部书记向党员通报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提出需研究解决的事项;(2)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根据机关职能和特点,研究讨论有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以及推动单位中心工作等有关事项;(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规定,党支部书记将有关情况向党员公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