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住院报销政策
1、居民患者住院起付线
居民患者在我院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住院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350元。
2、居民患者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患者在我院住院基本统筹报销比例60%
3、居民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患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国家级重点专科(内分泌科)、中医药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老年病科、康复科)收治的本专业住院患者医保报销比例上浮 5 个百分点。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心血管科)收治的本专业住院患者医保报销比例上浮 3 个百分点。
二、居民住院大病保险报销(二次报销)
1、普通居民:

2、特殊人员: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独儿童、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6000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三、惠民保
►在保险期间内,符合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费用1.2万元-2万元(含)报销10%,2万元-20万元(含)报销50%,20万元以上8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门诊慢特病的乙类自付费用,1.2万-2万元(含)报销10%;2万以上报销30%。

官方微信
智慧医疗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