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国中医药《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教教育便函〔2018〕20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一)第1-5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其中高年资的指导老师优先;
(二)有丰富、独到的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业内认可,在群众中享有盛誉;
(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中医临床实践,并积极开展学术传承活动和培养后继人才工作。
二、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老中医专家本人申请,填写《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单位直接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国家要求,综合申报专家条件,择优进行推荐。
三、相关要求
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学习国家和省通知精神,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要根据拟推荐专家基本条件、工作室团队组成条件,以及依托单位基本条件等,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汇总填报《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发展处,电子版发送至zyyfzc@shandong.cn。
联系人:王玉涛方传武
联系电话:0531-67876216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教教育便函〔2018〕201号)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教教育便函〔2018〕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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