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为什么会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措施,为什么疫情期间要对有些场所进行封闭......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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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第三条)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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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每个人都有责任进行疾病防控?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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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传染病病人工作有局限性?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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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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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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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疫情期间要对有些场所进行封闭?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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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