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学会,市直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将通知下发到各医疗卫生单位。
联系人:代新 联系电话:2101391
附:关于公布2017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7年我省开设《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等6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
2017年新开设公共必修课程《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具体学习材料请登录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山东卫生教育网下载学习),学习周期两年,学习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2016公布的《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规范》、《临床护理风险防范》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
2012-2016年开设的公共必修课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2012版)》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此前凡未学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请相关人员根据各自情况选修,经考试合格者,视为相应必修课程合格。公共课程的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学习与考核方式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我委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
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统考时间安排在2017年第四季度,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7年我省开设《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等6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
2017年新开设公共必修课程《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具体学习材料请登录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山东卫生教育网下载学习),学习周期两年,学习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2016公布的《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规范》、《临床护理风险防范》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
2012-2016年开设的公共必修课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2012版)》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此前凡未学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请相关人员根据各自情况选修,经考试合格者,视为相应必修课程合格。公共课程的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学习与考核方式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我委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
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统考时间安排在2017年第四季度,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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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7年我省开设《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等6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
2017年新开设公共必修课程《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具体学习材料请登录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山东卫生教育网下载学习),学习周期两年,学习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2016公布的《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规范》、《临床护理风险防范》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
2012-2016年开设的公共必修课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2012版)》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在本年度继续实施,此前凡未学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请相关人员根据各自情况选修,经考试合格者,视为相应必修课程合格。公共课程的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学习与考核方式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我委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
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统考时间安排在2017年第四季度,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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